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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新闻发布会

2017/5/25 10:53:00 新闻来源:www.66wc.com 朱伟 张丽君


      
    525日上午,我县召开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主要向社会通报当前我县开展城乡危旧房改造治理的进展及下步工作情况。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武主持,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小锋,县住建局党委委员潘启斌,白蚁所所长俞杰参加发布会。我县有关媒体和发布平台受邀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在2016年10月份第一轮大拆大整行动中,全县累计排查城镇危旧房279幢,未发现D级危房,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三年任务数的100%;排查农村危旧住房96459户,其中排查后鉴定为C级危房580户(其中已治理479户),D级危房1247户,(腾空1247户)(拆除1124户,拆除率90.1%)。另外,2016年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4520户,完成率100.44%。






    2017年2月3日我县开展第二轮专项行动,全县累计排查城镇危旧房796幢,未发现D级危房,完成城镇危旧房治理改造三年任务数的100%;共排查农村危旧住房104427户20423875平方米,新增疑似危旧房5258户850735.23平方米,排查后鉴定为C级危旧房1031户171618.97平方米(其中已治理88户),D级危旧房942户147213.26平方米,腾空942户147213.26平方米,拆除204户28917.8平方米。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按照省市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加快完成治理目标任务;严格实行专人负责,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规范城乡危旧房档案管理;结合全国农村个人建房试点县建设,全面推开《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实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面对新闻媒体的提问,县住建局发言人一一作出了回答,现场实况整理如下:


   【文成广播电台】:前面说下步的工作重点里有一项是全面推开《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问具体都有哪方面的内容?
    答:该实施方案主要是推动农民建房实行“六个全面”:
    1、全面落实农房设计。今后盖房子必须要有设计图纸,一种是住建局牵头编制一批农房设计通用图,供广大建房户免费选用;另一种如没有套用通用图的建房户,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
    2、全面加强审批管理。新建的农房原则上应控制在三层(含三层)以下,集中改造或联建的,视具体情况研究决定。建房户与工匠签订的房屋施工合同,要有工匠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方可开工建设。
    3、全面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主要是针对农房建设过程中未签订施工合同、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建房户、工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最大限度避免质量安全隐患。
    4、全面检查农村建材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钢筋、水泥、砌体材料等建材开展质量抽查,对销售不合格建材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5、全面加强工匠管理。全面加强对农村工匠的管理,建立数据库,要开展定期培训,要成立工匠协会,要持证上岗。建立工匠质量安全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施工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全面落实农房建设责任主体。主要是落实四个责任:一是落实业主和工匠责任。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三是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四是落实违章监管处罚责任。 


    【世界文成】:危房是由哪个部门管理的,危房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答:危房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危房的排查、建档、治理整改等工作,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整治”。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如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拒不申请鉴定的,由当地乡镇直接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房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房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文成发布】:关于C、D级危房的治理改造,主要有哪些措施?
    答:关于C级危房的治理,由所有人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加固或修缮等治理方案,并报属地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备案后,由有资质施工单位或取得《村镇建筑工匠岗位证书》的工匠实施整治施工并签订合同,治理完毕后乡镇政府组织验收鉴定合格后方可入住。
    关于 D 级危房改造,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和“四个措施”,“五个一律”即“一律依法由乡镇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搬离(逾期不搬离的由属地乡镇依法强制搬离),一律依法贴封条禁止出入,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拆除”。“四个措施”即停水、停电、设置警示标志、封堵门窗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另外,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采用就近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原址或异地拆复建等不同方案分类处置。


    【文成新闻网】:去年10月份以来,全市各地都如火如荼开展城乡危旧房治理行动,请问我县对于这两次行动中拆除的城乡危旧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关于资金补助方面,根据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成县民房避险和灾后重建实施意见的通知》(文政办〔2017〕20号)文件有如下规定:
   (一)属于地质灾害避让搬迁的灾后重建户异地搬迁到本县内安置的,享受到户补助每人1.74万元,可按规定享受旧房拆除补助;异地搬迁到县城的,再予以享受县城集聚专项补助每户2万元。异地搬迁到县外安置的,只享受旧房拆除补助,不得享受上述其他补助。
   (二)属于全县城镇规划区之外的农村D级危房户、受2016年台风影响造成的房屋全倒户和严损户、涉河危房避让搬迁户的,分别享受以下补助:
    1、异地搬迁到本县县城规划区内的,或者到本县县城自行购置商品房的,享受到户补助每人1.74万元和县城集聚专项补助每户2万元,可按规定享受旧房拆除补助。
    2、异地搬迁到本县除大峃镇之外各中心镇规划区内的,或者到中心镇规划区内自行购置商品房的,享受到户补助每人1.5万元,可按规定享受旧房拆除补助。
    3、异地搬迁到本县城镇规划区之外的乡村避灾安置点,以及城镇规划区外原下山移民小区(点)、农房集聚小区(点)集中安置的,享受到户补助每人0.84万元,可按规定享受旧房拆除补助。
    4、在本村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原住房必须拆除,但不享受旧房拆除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享受国家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补助;符合民政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可以申报民政救助。
   (三)异地搬迁安置的灾后重建户必须按规定时间自行腾空、拆除原住房,经所在乡镇政府实地核查确认后享受旧房拆除补助,违章建筑必须拆除但不予补助。被列入古建筑、文物保护控制范围的,可对原住房予以保留,其产权依法收归村集体组织所有,视同原住房已拆除。旧房拆除补助标准为:危房自行拆除(倒塌房视为已拆除)后,原房为砖混(砖木)结构房的,每自然间每层6000元;木(土木、石木)结构的,每自然间(2斗为1自然间)每层4000元;附属用房每间300元。拆除房屋的气亭、阁楼、地下室不予补助;房屋拆除补助每户总额不超过3万元。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拆除原住房的,由所在乡镇政府依法拆除,并停止享受后续补助,拆除相关费用由灾后重建户承担。


   【文成电视台】:我县出台的《文成县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其中一个任务就是“合理调整农民建房宅基地标准”,那么请问,现在农村新建房屋的土地标准相比较以前有什么变化?
    答:原来,我县农民的建房用地标准一般为40-50平方米,农民建房普遍为通天房,层数大多在三至五层,农房建设品质不高,房屋质量安全难以保障。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修改完善了《文成县个人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农民建房宅基地用地标准。符合申请集体土地建房条件的农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以下标准:
  使用耕地的,5人户以下(包含5人)不得超过80平方米, 6人(含6人)以上户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1-3人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4-5人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6人(含6人)以上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今日文成】:在新建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方面有哪些新的规定?
    农房建设审批管理方面,由我局牵头,由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房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确认核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住建部门负责审批指导工作。新建的农民建房原则上应控制在三层(含三层)以下。联建的农房作为一个单体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施工。农房建设审批需提供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完整的建筑、结构施工图,房屋层数在三层(含三层)以下且无地下室的可采用农房设计通用图。建房户在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村委会书面意见和设计图纸等资料;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后,需提供与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的工匠签订的房屋施工合同和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农房建设监理合同进行备案,方可开工建设。农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相应人员到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规划确认核准和竣工验收备案。(记者 朱伟 张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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