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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打造“文化文成”

2017/8/9 10:18:00 新闻来源:www.66wc.com 陈秀秀 程慧静

    8月8日上午,我县召开文化惠民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单位县文广新局向社会通报当前我县文化惠民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打算。我县媒体记者受邀出席发布会。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以“文化强县”建设为统揽,坚持服务中心、服务群众,着力建设“文化文成”,先后创成“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浙江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先进县”,2015年获得浙江省基层群众文化满意度测评全省第一名。

     近来,在文化阵地建设方面,县文广新局全力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建成“县有三馆一院,镇有一站,村有一室”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县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9万多平方米,人均面积居全市前列。


    在文化惠民活动方面,县文广新局坚持以文化活动为平台,加大文化服务供给,打造“百场活动惠万民”活动品牌、建设“书香文成”,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开展“四送一走”文化下乡活动等,充分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增强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县文广新局积极致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前,全县现有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135处,各级非遗名录项目217项,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2人次。另外文成博物馆今年获得了浙江省博物馆陈列展览优秀奖。


    下一步,县文广新局将着力实施文化“六个一”工程,拉开一张文化阵地网、搭建一个文化信息平台、打开一个文化窗口、演好一台文化大戏、做强一个文化产业、打造一张文化名片,全力打造“文化文成”,为构建“三美文成”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面对新闻媒体的提问,县文广新局发言人一一作出了回答,现场实况整理如下:

    问题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请问《保障法》的出台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提升会有哪些推动作用?
    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其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公共文化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不得将公共文化设施用于与公共文化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违反《保障法》,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从法律层面保障公共文化设施不能被占用、挪用。
    《保障法》一经实施,我们就立即着手开展《保障法》的宣传工作,组织干部认真逐条学习全部条款;通过微信平台面向全县市民开展知识学习有奖竞答;结合《保障法》宣传,开展文艺演出15场。
    《保障法》实施后,我局立即对公共文化场所建设和开放情况开展督查。首先我局全面排查全县各乡镇文化站情况,要求还未有文化站的乡镇,启动文化站建设;要求已建有文化站的乡镇,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服务水平,乡镇文化站等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2小时。我们将以《保障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倡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不断丰富我县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问题二:市民文化节到今年已经持续了4年,今年的市民文化节有哪些亮点,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市民文化节的宗旨是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市民的文化生活,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艺术发展成果,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文化需求,全面建设精神富有的幸福文成,举办时间从6月持续至12月。
    第四届市民文化节将在巩固前三届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长效办节机制。与往届市民文化节相比,这届市民文化节在办节形式和活动内容上进行了创新和探索:一是在活动平台设置上,本次市民文化节依托本土文化资源,策划、设计、举办形式多样的市民文化活动,设置了“风尚都市 群文活动荟萃”、“活力遗产 传承文化根脉”、“多彩家园 乡镇展示平台”三个板块活动。二是在文化活动内容上,本次文化节将更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更加注重本土文化品牌的提炼和展示,更加注重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创新,以市民文化节为品牌、文化活动为龙头,带动基层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等特色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扩大参与办节的社会主体,形成基层群众文化品牌群,逐步提升市民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城乡文化生活品质,传播中华优秀文化。
    截止目前,已完成群文品牌活动的第三届少儿音舞节、第六届广场舞(排舞)大赛、第三届戏剧小品展演、第八届群众声乐大赛暨文成县第二届好声音大赛的初赛、复赛,活力遗产的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乡镇展示平台的平和乡第四届采茶文化节、南田镇太公祭等活动,市民参与人次达15000余人。本周六在文化中心剧院将举行文成第二届好声音大赛的决赛,敬请大家关注。

    问题三:作为我县重要的文化地标,文成博物馆已经开馆半年有余了,这是个文成百姓及外地游客非常喜欢去的地方。博物馆除了文物展示外,它的社会功能应该是比较丰富的,请问我们的博物馆在这方面是如何做的?
    答:现在,我们在场馆完善方面还在作不断的努力,继续优化基本陈列展览和专题展览,定期举办各种主题的临时展览,积极建设“智慧场馆”,为游客提供微信语音导览等服务。我们要充分发挥博物馆的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品牌效益,提出了“博物馆+”理念,致力将博物馆打造成展示文成文化的重要窗口。
    一是博物馆+教育。我们依托丰富的馆藏文物,举办不同主题的展览,开展“文博学堂”传统文化课程、传统节气特色民俗活动等系列公益活动,发挥博物馆历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职能。今后,我们将继续设计适合不同年龄群体的传统文化教育授课和体验内容,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认知与教育的功能。
    二是博物馆+旅游。我们要在丰富展览活动、提高游览质量、增强参与性的基础上,加强与旅游部门、旅游公司对接,争取将博物馆纳入外地游客的旅游路线中,吸引更多的游客前往博物馆参观。
    三是博物馆+产品。文创产品不仅可以做装饰品,将会越来越多地融入日常生活,有的文创产品甚至成为“舌尖上的文物”,满足了观众的多种需求。我们加强与文创企业的合作,利用博物馆藏品研发具有文成本土特色的文创产品,让广大游客“把博物馆带回家”,扩大文成旅游影响力。
    四是博物馆+宣传。一方面要想办法吸引游客来馆参观,同时不断推出富有本土文化元素的文创产品,把文成博物馆打造成宣传文成传统文化、展示文成人文品质的一个主要窗口。另一方面,我们也让博物馆走出去,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契机,开展“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让市民群众近距离的感受文化的丰富内涵。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博物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问题四:最近平阳蓝田宫事件引起了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正在积极推进,请问我县如何在“大拆大整”中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答: “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旨在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而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所以我们应该认识到保护文物和推进“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两者并不冲突,我们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大拆大整”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职责,县级文物部门要对全县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职责。另外,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原址保护,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如有违反者,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
    目前,我县经文成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共有831处,其中县级及以上文保单位85处,县级文保点50处。为确保文物安全,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网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文物安全保护网络,县级层面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县政府出台了《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与各乡镇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在文物保护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作为县级的文物主管部门,我们积极主动服务于“大拆大整”工作,及时对接全县各乡镇,再次将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发放至各乡镇,并开展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安全大排查,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现状进行登记,以免误伤或者误拆不可移动文物。
    二是加强监管。县文物监察大队实行文物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安全大排查专项行动等多种监管方式,全力保障文物安全。去年起开始实行的文物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是对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以确保检查执法的公平公正。建立了业余文保员队伍,承担各级文保单位的日常监管责任,现有人员129人。
    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政策,增强群众文物保护的意识。向社会公布文物保护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借这个机会,我们把举报电话再次告诉大家,大家可拨打县长热线12345或县文物监察大队举报电话0577-67821444,欢迎广大群众的热心监督。

    发布会还就我县如何做好红枫古道的保护开发工作、如何建设文化驿站和24小时的城市书房等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和介绍。 (记者 陈秀秀 实习记者 程慧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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