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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如果您对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有何意见建议,或有热点问题曝料,请及时给访谈嘉宾留言提问,为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建言献策。
[350528]网友:暂时无法连接 于2016/11/29 17:11:00 发表评论:
  苔湖新村这里有人装修把房子里的墙全敲了,除了承重墙,这样真的好么?有没有安全隐患啊?
[350527]网友: 于2016/11/29 17:06:00 发表评论:
  体育场路绿化带和泗溪河两岸环境卫生不好,请问是哪个部门处理的
[350524]网友:women 于2016/11/29 11:23:00 发表评论:
  居民区的废品收购点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于这个问题,吴局长能不能谈一谈你们是如何看待的?
[350523]网友:( ⊙ o ⊙ )啊! 于2016/11/29 11:20:00 发表评论:
  在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是城管工作的难点问题,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违章现象也很多,请问您有什么办法解决呢
  。
[350522]网友:123 于2016/11/29 11:18:00 发表评论:
  我们时常听到城管人员在管理城市方面的态度不好等问题,请问吴局长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新举措,来消除群众对“城管”的片面看法?
[350424]网友:文众3 于2016/11/21 16:25:00 发表评论:
  碰到拆违的事情,肯定就是推脱或者不了了之,大家等着看吧,这个局长也不例外。
[350332]网友:文众2 于2016/11/9 17:10:00 发表评论:
  引用文众的发言补充下
  
  原房子是俩层。。现在7层。。。明显侵犯了周遍居民的采光权了吧
  
  《物权法》规定(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350329]网友:文成老乡 于2016/11/9 8:36:00 发表评论:
  县前街侨联大厦后面废品收购点由来已久,已经影响到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特别是许多废品堵塞地下室通道,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希望贵局又有铁的决心,彻底完全整治这些在居民区里的废旧收购点。
[350295]网友:文众 于2016/11/4 10:36:00 发表评论:
  文成县大峃镇岩园巷15号赵某利用规划部门关系违法审批可拆建到7层,边上相邻同样老房拆建就因为规划部门没关系只能建到3层,其违法审批和建设的房屋要不要拆?不拆说不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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