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山高路远 在平台留言说: 留言时间:2013/5/8 9:35:00
  浙江省杭州市网友山高路远2012-10-30 10:29:00
   私自建坟是有些不合法,可是每个人对身后事都要考虑的,可是政府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多方位的去考虑呢?开发商建的公墓高的离谱,公益性的公募有没有的买,咱中国人的观念还是入土为安。没有墓地,那来的入土为安呢?简单,粗糙的方法不是最佳的处理法则。我们政府是不是还有另外更佳好的方式方法呢?我个人认为这样做也是另一种思路,如在每个村划出一块公共地块,把它规划建设成本村的公共墓地,只让本村民使用,一个社区也可以规划出一块公共墓地,让本社区人使用,像国外的公共墓地,也便于管理,也可以美化,有时可以说甚至是一个游览地,一边建一边用,也没有了青山化的问题。文成山地多,在适当的地方多规划些公共墓地,建设好对温州地区的人们销售,我想也是可以考虑的。总之,方法方式多种多样,看怎样去看和发现,"横看成岭侧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