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潘 在平台留言说: 留言时间:2015/7/2 15:30:00
  您好 谢谢您的回复 ,请问2014-10月份分户的 算不算新分户
  能不能申请补贴
  还能不能享受到购房补贴呢?
  
  
  重建人口数原则上以重建申请时的户籍在册人口为准,户数原则上按2014年9月12日之前在册户籍为准
   我是申请自行购房 在2014-11-15买的房子 但是户口是在2014-10月份分户的
   可以享受到补贴吗。
   那时候正好地震,家里人觉得把房子买到 温州好点
   回复:地震灾后重建指挥部2015-6-30 8:34:00
   答:在温州市区自行购房的可以享受补贴。根据《文成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第十条规定:2014年9月12日以后至重建申请前,凡在公安机关按正常程序合法分户的,均予以确认户数。但新分户原则上不安排本地重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