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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成人进出网吧,是否有可行的管理办法?

2013/7/2 21:51:00 新闻来源:www.66wc.com 

    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一直是全社会都在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说电子游戏厅、网吧等等,因为它的管理一旦不到位,就会有许多未成年人因此而耽误学习,甚至走上失足路。管好网吧,管好电子游戏厅,是众多家长心中的呼唤。那么针对未成人进出网吧、电子游戏厅,我们是否有一系列可行的管理办法呢?请蒋局长为我们解答一下。

    县文广新局蒋局长 答:《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按照《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近年来,网吧、电子游戏厅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一度成为热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加以预防和治理。一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网吧的查处力度,实时开展网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活动;二是根据中小学生的作息时间安排,组织人员在中午、晚上放学时间及节假日,对网吧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三是加大处罚力度,一经查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四是强化对网吧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五是强化社会监督效能,向社会各界聘请了数十名义务监督员,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予以监督,发现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文化管理部门报告,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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