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迁来的户口,独生子女费能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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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9/5 10:09:00
新闻来源:www.66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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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户口是刚从外地迁来的,没有正式工作,只有一个孩子,我上镇计生办问过独生子女费的事,镇计生办说不属于这里发,我孩子现在20岁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领过。我的户籍是外省的,孩子户口是迁到文成之后才入的。请问我这种情况独生子女费能领吗?该怎么领?
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根据《中共文成县委 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文委发〔2013〕45号)文件规定,具有文成户籍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独生子女在十四周岁以下的夫妻,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户12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因你户口迁入时,孩子已在十四周岁以上,所以不再由我县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你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在孩子十四周岁以下领取的,请向你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或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如果您还有疑问,可来电咨询:59026600或59026612。非常感谢您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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