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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生二胎?

2014/9/5 10:14:00 新闻来源:www.66wc.com 



    问:一方是独生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是否可以生二胎?《独生子女证》领取后,好像并没有享受到相关优待政策,是否还有优待政策,政策是怎么样的?

   答:一方是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二胎,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报乡镇计生办审批,你要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关荣证》。根据《中共文成县委  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文委发〔2013〕45号)文件规定,对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主要有: 
1.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补助的文成籍独生子女、农业两女户家庭,在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开始,每年可享受参保费用50%至100%的补助。投保15年后至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2.奖励扶助政策: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文成籍独生子女、农业两女户家庭,分别可享受每人每年1500元和960元的补助。 
3.特别扶助政策: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文成籍家庭,现存无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1-3级,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和800元的补助。 
4.公益金补助政策:独生子女及父母发生意外死亡或伤残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文成籍计划生育家庭,经申请可享受一次性1000—2万元不等的补助。 
5.生育关怀基金补助政策:经济特别困难的文成籍计划生育家庭和外来一年以上的计生新居民家庭在助学成才、健康促进、奖励优秀、关爱儿童、扶贫帮困、帮扶致富等方面,经申请可享受一次性1000-1万元不等的补助。 
6.其他优先优惠政策:本县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就学、创业、贷款、项目审批、养老服务、农房改造和“三分三改”等方面可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享受一次性100-1000元不等的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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