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火栓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平时看似闲置无用,但在火灾险情面前却是最重要的救命工具之一,然而在我县,消火栓遭人为破坏的情况却屡见不鲜。10月29日,记者在走访县城时看见部分消防栓被破坏。 在建设东路,记者看见,一消火栓出水口下放了一个水桶,水源源不断地向外流,水桶已经接满水。旁边的地面上都是水,一片泥泞。而在建新南路上,一消防栓则被废品收购站的塑料箱遮挡了大部分,不仔细看就难以发现此处的消火栓。从走访的结果看,消火栓被破坏最主要的是一些居民用消火栓里的水干家务和出现了漏水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针对任何埋压、圈占、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将责令其整改,并处以5000至5万元罚款;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消火栓是城市必不可少的公用设施,关乎城市中每一个市民的利益,需要共同维护。本网呼吁,如果你不小心撞坏了消火栓,请尽快向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如果你曾经用消火栓的水洗过衣、拖过地,那么请别再继续使用。在关键时刻,这些都是用来救命的“生命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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