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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省道改建工程王宅隧道将于7月中旬贯通
花园至西坑段工程全长近20公里,总投资4.186亿元
2011/6/29 12:04:00  我要评论(3)

现场探访>>>
  它是我县西部交通的大动脉,它的建成,将实现以县城为中心的县内半小时交通圈,极大改善我县的交通面貌。它就是56省道文成花园至西坑段改建工程。目前该工程进展如何?能否完成预期目标?
  为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并采访了相关部门。项目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项目进度与计划目标任务基本一致,预计于2012年年底建成通车。”


  据了解,56省道文成花园至西坑段改建工程是我县“十一五”期间“811”重点建设项目,也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4.186亿元。该工程于2009年7月份正式动工建设,起点为龙川花园村,与已改建的56省道瑞安至文成段二级公路终点相接,途经龙川、黄坦和富岙,终点为西坑畲族镇,主线全长19.785公里,其中大桥7座,中小桥4座,长隧道3座,短隧道1座。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米,隧道净宽9米,净高5米。

 


  6月28日下午,记者跟随56省道项目部工作人员来到了工程现场。虽然天空下着小雨,但在中堡二桥施工现场仍然是一派热火朝天的场面,各施工作业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记者看到,一群施工人员正在高约40米的桥墩上作业,还有的工人在平整路基。
  在王宅隧道施工现场,记者试图往里走,隧道内空气很闷,能见度很低,前面两三米的地方就看不见了。项目经理戴红辉告诉记者,王宅隧道(长2240米)进口已进洞1120米、出口已进洞1050米,合计2170米,占96.9%,二衬完成1120米。目前还剩余70米,将于7月中旬全线贯通。
  黄坦镇村民吴先生告诉记者:“真希望这条‘致富路’早日通车,那样我们就可以把自己种的农产品快捷地运送到县城与周边城市贩卖了。”

工程进度>>>
  56省道花园至西坑段改建工程:截至6月底,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5180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84.03%,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现已完成投资416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2.0%。
  路基方面:完成不完整的路基开挖11.0公里,长度占土路基的92.0%。完成挖方量33.8万立方米,路基填方量26.4万立方米,挡墙3.6万立方米。
  桥梁方面:中堡1号桥桥墩已经完成,2号桥24根挖孔桩已经完成,桥墩完成70%;中林大桥挖孔桩已完成;邢宅中桥已完成下部结构;和尚垄大桥挖孔桩已完成,桥墩完成60%;富岙大桥挖孔桩已全部完成,桥墩完成50%。后垟1号桥下部结构已完成。
  隧道方面:周岙底1号隧道(180米)已贯通,二衬已完成;周岙底2号隧道(长2100米)已贯通,二衬完成1090米;敖里隧道(1460米)出口已进洞872米,占59.7%。

来源/作者: www.66wc.com 胡敏 吴伟 季志鹏 编辑:陈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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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4643   瞎搞 到目前还没开通 2012/10/19 21:10:00
游客5487   文成鑫隆房地产开发商交房独创一帜
  
  文成县鑫隆帝景小区在建造时曾参加过“瓯江杯”评选,小区算得上是文成一流的,但是,通过系列验收后,开发商就把头钻进钱眼了,假山屏障省了变成一堵墙,入口大门省了,代之为两根花杆,像检查站一样,从前的承诺已不再。6月24日-30日通知业主交房了,许多人怀着兴奋心情去,带回一肚子气回来。怎么回事?原来开发商在交房时附带了许多不合理的收费和霸王条款。首先,开发商要先交钱,再由业主验收,钱都交了还验收什么?其次罗列了一大窜的不合理费用:缴费单是这样的,
  一、业主须向鑫隆房开缴纳的费用:
  1、代收维修基金50-78-90/每平方米
  2、代收煤气管道安装费2850/每户。
  3、代收楼宇对讲安装费1800元/每户。
  4、水表安装费600元/每户。
  + u5、电表安装费50/每户。
  6、有线电视安装费200元/每户。
  7、节能费60元/每平方米。
  8、信报箱安装费150元/每户。
  9、房屋实测面积补差,(多还少补)
  10、未缴契税的自己到地税局缴纳。
  二、向物业缴纳的费用:
  1、一年物业管理费:高层1.1元/每平方米,排屋1元/每平方米。
  2、垃圾清运费300-500元/每户。
  3、预收公共公摊电费:0.4元/月/平方米。
  这样算下来,90平方米左右的要两万多,平方数多的要三四万。于是,大家就怀疑,开发商是不是在乱收费呢?许多业主就多方咨询,查询法律法规,发现鑫隆房开确实有点过分,仗着业主相互不认识无法团结一起抗议,无视法律法规,擅自乱收费。提高房屋造价多收维修基金,把许多本来就预算在房子成本的基础设施进行重复收费,如电表、煤气管道、有线电视、水表等费用再次转嫁到鑫隆帝景的业主身上。甚至把国家强制要求建设单位的节能墙体改造的费用也别出心裁地加到业主头上,为其名“节能费”每平方60元,一户就得8-9千元,有点上万元,一个小区280多户,该有多少了呢?要这样算的话,应该把门窗、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再分门别类地向业主重新摊派了。大城市早在前几年就整治房开乱收费问题了,在文成这个小地方,房子少,开发商任意宰业主的事还是经常发生的。难怪开发商理直气壮地说:其他人都有收的。难道其他人有做,就不需要法律法规来调整了吗?
  1、前期工程费。包括水文及工程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筑设计、施工通水、通电、通路及平整场地等费用支出。 )
  2、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包括房屋主体部分的土建(含桩基)工程费、水电安装工程费(含结构和装修)、设备购置费等。
  3、附属工程费。包括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指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供水、供电(含一户一表)、供气、供热、有线电视、邮政信报箱、电信、路灯、防盗(含每户或单元保安门)、绿化、环卫、排污、排水、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所发生的设施(设备)及建设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负担的费用; 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包括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列入小区施工图预算项目的公共停车库(棚)、锅炉房、水泵房、派出所、居委会、公厕、垃圾转运站、围墙等建设费用中,按规定应由商品住宅开发项目负担的费用。
  4、开发间接费。指开发经营单位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
  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并与项目开发直接有关的费用。同时,该规定第十一条
  规定2 “住宅小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及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列入住宅小区详细规划要求配置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商品住宅开发经营单位必须无偿提供给整个住宅小区的住户使用,不得另行作价销售。
   所以,把建房成本第二次分摊,不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物价部门完全可以依法查处。据说,业主们自发聚集商量交房事宜时,开发商竟然叫一班的社会混混到聚集地吓唬业主,可见该开发商的确是目无政府、法律,无法无天了。相信很多业主都吃过开发商的亏,大家团结起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
2011/7/1 21:03:00
游客6228   标题 和 内容的时间 严重不符 2011/6/30 22: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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