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开展“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
以全县范围内的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小作坊)(简称“四无”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无合法场所及危房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或依法拆除,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四无”小作坊在2017年1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其他“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在2017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
二是加快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
坚持建园、搬迁和培育多管齐下,2016年小微企业园新竣工面积 1.5万平方米,新投产企业3家。2017年新引进企业8家以上,竣工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全县新增小微企业132家,其中“个转企”23家,科技型小微企业6家,“规下转规上”1家,限下转限上3家。到2017年12月底前,新增小微企业264家,“个转企”46家,科技型小微企业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