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为重点,全力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四个100%”,即2016年11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系统录入率达到100%;2016年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达到100%;2017年6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民宿整治合格率达到100%,房东、业主、员工、租客培训率达到100%。
一是开展大排查。彻底摸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底数,建立数据库。
二是开展大整治。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整治标准,全力推进木楼梯、木隔断、木楼板“三木”依法拆除,对合用场所进行防火隔墙,开展线路改造,加大技防措施应用,切实消除隐患。
三是开展大管控。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拒不配合整改的、未整治到位的和发生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一律刚性执法。
四是基础大夯实。全面实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制,探索由社区、村(居)牵头建立居住出租房租赁公司,进一步规范居住出租房管理;在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建立微型消防站和停放充电点,实现防灭高效化;乡镇建立定期抄告制度。
五是开展大宣传。组织乡镇人员,分片包干、进村入户,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各级人员消防安全知晓率和逃生自救能力。 |